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欢迎您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智能仓储系统)项目征求意见函
【信息时间:2024-4-19】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我中心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将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智能仓储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4日16:00。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并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我中心。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传真:022-24538715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智能仓储系统)项目需求书供应商意见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现提出意见如下:

□ 资质要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 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月x日

 

附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的详细意见

 

 

 


智能化仓储需求.doc

Insert titl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