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扫描仪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322)更正公告第1号 |
【信息时间:2024-11-13】 |
受天津商业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商业大学扫描仪等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扫描仪等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A-032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预算:第一包:59300元(最高限价)。其中,A3自动馈纸彩色双面扫描仪18000元;档案盒打印机15800元;书刊扫描仪10500元;全自动(三孔)线式档案装订机15000元。 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艳、李楠、郭晓刚 (二)联系电话:022-2453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6862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商业大学扫描仪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322)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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