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990)更正公告第2号 |
【信息时间:2023-12-25】 |
受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3-D-099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本项目项目需求书“二、人员及岗位要求”表中“7.保洁员”第1、3项要求更正如下: “1.女,12名,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男,1名,年龄60周岁以下。 3.其中1人兼保洁主管,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及卫生防疫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上岗;其他人员至少2人持有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上岗。” 2. 本项目项目需求书“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中“(二)项目经理工作内容”第5项变更如下: “5.负责日常的除四害以及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3. 本项目项目需求书“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中“(三)工程经理”第2、3项变更如下: “2.负责电梯的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日常的保养工作。 3.负责日常的维修工作及管理。” 4.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吴国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188013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990)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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