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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越野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31)更正公告第1号
【信息时间:2024-10-22】

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越野车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越野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A-023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929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网上应答时间:20249299:002024118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188:30

(三)开标解密时间:20241188:30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四)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1189:3012:00

(五)“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三)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和四、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六)其他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102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冯强、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21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

(三)采购人联系人:陈枫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2416905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部分内容及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1022


更正附件

(五)“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三)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四、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更正内容如下:

第一包:

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需求条款

1

▲越野车

20

★能源类型:汽油或混合动力;

★车体结构:至少包含非承载式车身;

★驱动方式:四驱;

★轴距(mm):3000mm≥轴距≥2800mm

★车身及座椅:一体式车身, 5座;

★制动器类型:前、后刹车盘;

备胎规格:全尺寸;

★排量(ml):2250ml涡轮增压发动机;

★车身长×宽×高(mm):4800mm长度≤5070mm1930mm宽度≤2070mm1830mm高度1930mm

车身颜色:白色;

四驱形式:全时四驱;

接近角(°):30°;

差速锁:具备中央差速锁;

最大满载质量(kg) 3000kg

整车装备质量(kg) ≥2400kg

综合油耗(L/100km)10.5(L/100km)

安全气囊:9气囊,包括主副驾安全气囊前排侧安全气囊、前排膝部安全气囊、前排中央安全气囊、左右帘式安全气囊;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mm):≥190mm

动力系统最大扭矩(N.m):≥600 N.m

动力系统最大功率(kw):≥220kw

变速箱形式8档手自一体式;

最小转弯半径(m)≤6.0m

涉水深度(mm):≥600mm

具备胎压监测;

具备制动力分配;

具备刹车辅助;

具备牵引力控制;

具备车身稳定控制;

主驾座椅调节:6向座椅调节;

具备自动感应大灯;

具备手机互联/映射(carlife/carplay);

外后视镜调节:电动折叠;

具备后备厢220V电源(1500W)

具备车道辅助系统;

具备ANC主动降噪系统

其他配置要求:铝合金下护板8件套:包含底盘护板1个,下支臂护板2个,油箱护板1个,后拉杆护板2个,后减震器护板2个)360航空脚垫、后备箱垫、救援脱困板,真皮座椅、固定踏板、前后雷达、行车记录仪、全车太阳膜、不小于13500电动绞盘

四、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0

部分 客观分43分)

分值

1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2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

其他:0

2

2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2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值权重×2

其他:0

2

3

制造商认证评价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2

2

4

产品参数证明评价

提供所投车辆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3分,最多30

A. 四驱形式:全时四驱;

B. 动力系统最大扭矩(N.m):≥600 N.m;

C. 动力系统最大功率(kw):≥220kw

D. 安全气囊:≥9气囊,包括主副驾安全气囊前排侧安全气囊、前排膝部安全气囊、前排中央安全气囊、左右帘式安全气囊;

E. 综合油耗(L/100km)10.5(L/100km)

F. 整车装备质量(kg) ≥2400kg

G. 最大满载质量(kg) 3000kg

H. 具备ANC主动降噪系统

I. 差速锁:具备中央差速锁;

J. 接近角(°):30°;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点对点应答表”中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所对应的材料进行评判,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注: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响应。

30

5

产品业绩评价

提供所投车辆同品牌同型号使用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一种车辆的一份材料得0.5分,最多2

2

6

“★”技术要求(不含上述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的参数要求)响应性评价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5分;

“★”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5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1

“★”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5条的,本项得0

5

部分 主观分27分)

分值

1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

提供所投车辆驾驶性能、舒适性、安全性能、造型及品质等方面的相关说明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9

2

关键部件质量评价

提供所投车辆的车身结构、动力系统、变速箱、底盘制动、安全配置、驾驶辅助等方面的相关说明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12

3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应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维修服务能力(至少包含车辆使用地点服务机构、人员、设备等)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6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越野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31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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