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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507)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7-5】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24-D-0507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38号(石油大厦B座)

3.成交金额:500000.00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车辆加油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莅平、王遵亭、申哲荣(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阳

2.联系电话:022-2453830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张老师 022-2494116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538283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鉴于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的执法范围遍及全市各条高速公路、外环线、天津大道等,对加油服务的需求具有特殊性和广泛性,本报告就车辆加油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深入分析,并专门面向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提出采购建议。 一、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的优势分析 (一)加油站点布局广泛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完善的加油站网络,站点分布广泛,能够覆盖执法总队的各个执法区域。与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合作,可以确保执法车辆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燃油补给,满足执法的紧急需求。 (二)燃油品质保障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作为国有大型石油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质量意识。其燃油品质稳定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保证执法车辆的性能和安全性。通过与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合作,可以确保燃油品质的可靠性,降低因燃油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 (三)服务保障能力强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具备强大的服务保障能力,能够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加油服务。在紧急情况下,中石化天津分公司能够迅速响应,为执法车辆提供及时的燃油供应,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中石化天津分公司还拥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能够为执法总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二、非面向中小企业的合理性分析 如前所述,考虑到执法总队的执法范围广泛,符合要求的加油站点大部分为大型企业所拥有。若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可能难以满足执法执勤工作对于加油服务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品质的要求。因此,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石化天津分公司进行采购是合理的。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当采购项目存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等特定情形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于执法总队而言,由于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点布局符合要求的只有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因此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确保与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的合作得以快速、顺利地推进,以满足执法总队对车辆加油的迫切需求。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鉴于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在加油站点布局、燃油品质保障和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以及全市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加油站点稀缺的情况本报告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石化天津分公司进行车辆加油政府采购。通过与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的紧密合作能够更好地保障执法总队执法的顺利进行并降低相关风险。为确保合作的有效性建议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并在合同中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

 

 

                          2024年07月05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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