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3-A-0045)更正公告第1号 |
【信息时间:2024-1-15】 |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3-A-004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2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样品名称及数量变更为: 成品:屏风工位(1500*1500*1200*760)、钢制文件柜(900*400*1850)、条桌(1200*400*750)、钢制储物柜(900*500*2400)、钢制单人床(2000*960*900)各一件。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月1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2586612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用明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697716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586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hzfzcb@tj.gov.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3-A-004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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