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执勤装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98)更正公告第2号 |
【信息时间:2024-11-12】 |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执勤装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执勤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A-029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采购清单第三包中,“有毒气体探测仪(泵吸)”数量应为“8个”,特此更正。 (二)项目需求书采购清单第三包中,“可燃气体检测仪”数量应为“8个”,特此更正。 (三)项目内容第二包“B类水成膜泡沫灭火剂”、“B类抗溶性水成膜灭火剂”合同履行期限应为“2年”,特此更正。 (四)投标邀请函中,“二、项目内容”第四包的合同履行期限应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此更正。 (五)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丁亚天、傅耀、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达街8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梦龙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53133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执勤装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98)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