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欢迎您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项目信息>>更正公告>>公开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D-0142)更正公告第1号
【信息时间:2024-12-17】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4-D-014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增加附件:《车辆配件明细及单项最高限价表》及《车辆型号及分布明细表》。

三、更正日期

20241217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2586612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鹏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697716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586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hzfzcb@tj.gov.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2:《车辆配件明细及单项最高限价表》及《车辆型号及分布明细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1217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D-0142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期:

 

 

 

 

附件2:车辆型号和分布、车辆配件明细及单项最高限价表(2024).xlsx

Insert title here